了解曾巩
北宋南丰人曾巩:文学光环下的清官本色
来源:
曾巩纪念馆
日期:2017-04-07 10:34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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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宋南丰人曾巩:文学光环下的清官本色
作为唐宋八大家之一,南丰人曾巩给世人的首要印象是突出的文学成就,他是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积极参与者,宋代新古文运动的骨干。事实上,在光芒万丈的文学光环之下,曾巩也是一名能干的廉吏。在他仕途生涯中,先后在浙江、山东、江西、福建、安徽等地任职,所到之处,打击豪强、抑制兼并、兴修水利、减赋救灾,均成效卓著,颇有政声。
仕途初期显露爱民如子特性
曾巩18岁时(1037年)赴京,23岁上书欧阳修并献《时务策》 ,此后他不但认识了王安石,结交了欧阳修,而且已经同杜衍、范仲淹等都有书信来往,投献文章,议论时政,陈述为人处世的态度。自此名闻天下。嘉祐二年(1057年),欧阳修主持会试,曾巩与其弟曾牟、曾布及堂弟曾阜一同登进士榜。
熙宁二年(1069年),宋神宗安排曾巩出任越州(今浙江绍兴市)通判。曾巩当年六月到任,随即察民情、访贫苦、搞调研。越州这地方有个老习惯,那就是从酒场征收赋税,供衙门使用。曾经有一段时间,酒场钱有限,不够财政开支,州上便想了个法子,不足部分,分摊到老百姓身上征收。当初确定了七年的期限,然而,期限已到,政府却“责赋如初”,横征暴敛,丝毫没有按规定停征的迹象,老百姓怨声载道。曾巩了解情况后,马上停止了这笔赋税的征收。除此之外,曾巩对鉴湖的水利建设非常用心,实地考察,认真规划,为鉴湖水利工程的实施打下良好基础。
清廉正直不怕得罪上司
曾巩知襄州(今湖北襄樊市)时,有一年,朝廷派要员到各州县了解民情,检查旱情以及兴修水利的情况。派到襄阳来的官员却心术不正,企图要挟曾巩贿赂他们银两。就在曾巩为他们举行的招待会上,一个人别有用心地说:“昨夕三鼓,大星坠于西南,有声甚厉,次又有一小星随之。”意思是说现在朝廷派来了钦差大臣,你当小心伺候。曾巩听出了话外之音,很风趣也很含蓄地说:“小星必天狗,下勾当公事也。”天狗是比较厉害的,它连太阳都能吃,何况“大星”呢?曾巩说完,席间官员面面相觑,羞愧不已。在狱讼的处理上,曾巩的表现尤为人称道。刚来襄州,他便仔细阅读案卷,最后释放被前任拘押的百余名无辜犯人。
熙宁十年(1077年),59岁的曾巩以直龙阁知福州,兼福建路兵马钤辖。北宋崇尚佛道,宋初有僧徒六万多人,到真宗时增加到四十万,形成一个不劳而获的特殊阶层。而偏隅一角的福州就有僧徒近万人,这些寺主多为好逸恶劳之徒,往往横行霸道,奸淫妇女无恶不作。曾巩到福州后,果断地废除二座佛寺,并且禁止妇女去寺舍。由于佛寺有田庄,佛事经费又很丰厚,僧人都争着当住持,为此有人暗暗给曾巩塞腰包,想买通关节。曾巩把送来的钱财都一一退回去,他令各寺自己推举寺主,并将推选出来的僧人按次序登记造册报到州府,然后依次充任。朝廷有补助地方官员的职田,种菜收入数十万,曾巩不愿与民争利,主动放弃此项收益。这在十官九贪的北宋,曾巩如此廉洁的品质值得称道。
在南昌腾出州府官舍作收容所
在任福州知州前,曾巩曾经调任洪州(南昌)知州,兼江南西路兵马都钤辖。曾巩出任洪州,是他多次向朝廷请求的结果,因为他母亲已经年事已高,需要照顾。当然,养亲并未影响工作,他的务实态度和为民作风,已经不会随环境的改变而稍有松懈的。
晏建怀著文称,任职之初,恰逢江西瘟疫大流行,而且呈蔓延之势。曾巩迅速命令各县、镇、亭传储备防疫药物,以备万一。他安排人腾出州府的官舍,作为临时收容所,给那些生病的士兵,以及染病无力自养的百姓居住,不但分派医生给他们治病,还给他们提供饮食和衣被,使这些人不至于受灾又挨饿受冻。他派人随时记录疫情,把染病和没染病者均登记造册,及时汇总,然后从国库调拨资金,按轻重缓急,依次有序地分发救济款。曾巩这一整套具有示范效应的救灾方法,为当时抗灾救灾提供了行之有效的科学理念。
当时,曾巩还有一事干得非常漂亮。朝廷派兵征讨安南(今越南),要求沿路州府提供食宿粮草,搞好这支远征军的过境接待。俗话说:“匪过如梳,兵过如篦”,数万人的吃喝拉撒,加上连拿带抢,这个协调工作可不是件易事。所以,大军南下,一路滔滔,沿途百姓苦不堪言。因此,曾巩丝毫没有掉以轻心,而是提前作出筹划和安排,及时调度物资,科学安排吃住,巧妙安排过境时间,最后,大军过境,倒也秋毫无犯,许多城乡老百姓甚至还不知道大军曾经路过本地。
上奏朝廷提倡拒收使者礼物
清代的徐兆昺在《四明谈助》中称曾巩“其为政务省民疾苦,尝曰‘为人害者不去则居人不宁’”,反映了曾巩在工作中善恶分明、刚正务实的品质。曾巩在明州时间不长,总共只有4个多月,却做了几件颇有影响力的事情。
第一是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明州城墙的修缮任务;第二是组织百姓对广德湖进行过大规模的疏浚,兴修和整治水利。
另一件事情则体现出曾巩的清廉本色。北宋时期的明州,与海外众多国家的贸易往来已比较兴盛,在这些国家中,主要贸易国家为日本和高丽。高丽使者和商人来明州时经常会向知州、通判等地方长官赠送一些价格昂贵的人参等土特产,而按照朝廷的规定,地方长官是可以接受外国使者和商人赠送的礼物的。曾巩到明州得知这一习俗后,专门对明州官员前几年的受礼情况进行了调查,从中了解到,高丽使者或商人每次来明州时,都要送给地方官员价值在100贯以上的物品,而且有逐年增多的趋势,对此,曾巩认为州官私自收取外国使节和商人赠送的贵重物品,是不廉洁的行为,应当坚决予以制止。于是,他向朝廷上奏了《明州拟辞高丽送遗状》,请求皇帝修正有关受礼规定,对高丽使者或商人赠送给地方长官的礼物,一律诏旨退还。并申述了自己的本意是为了皇帝“以德怀远人”着想,而并非博取廉洁之名。可是,皇帝对曾巩上报的奏章并没有予以重视。
本文来源:南丰地方文化研究中心内部杂志《文化南丰》 作者:刘国伟